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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多么辛苦,她都要活下去!为此,林语花了十八年替她最痛恨的女人养了一个儿子!在被饥饿和恐惧折磨的这段日子,她试图去尝试这再恨常月笙一点,试图再仇视她一点,好让自己有努力活下去的动力,好让自己能够继续支撑下去。但人是有极限的。常月笙是疯子。她能继续保持冷静,但她不行!她不行啊!我要死了。但在死之前,至少、至少再要听到我的宝宝喊我一声“mama”。“宝宝……宝宝……”林语哭着爬想斐睿安伸手。“滚开!老女人,你又想干嘛?!”斐睿安对林语是一点好感也没有,没有借着这个空间打死她,已经是听话的结果了。这个只有黑暗的世界里,只有他们四个人。孤独、绝望、恐惧……最大的敌人,是来源于自己的软弱和胡思乱想。在这种情绪容易崩溃的情况下,哪怕再不情愿,也要相互支撑着走下去。这是常月笙说的。斐睿安还在这里,她必须要想办法将她的安安平安从这里送出去,哪怕所有人都死光了,她也死了,安安也必须活下去。常月笙绝对是四人中最强势的那个。斐程峰对她又惧又怕,又爱又恨,感情十分地复杂。但不管感情上多么复杂,有一点斐程峰是从头到尾没有怀疑过的——常月笙很可靠。只要不涉及某些让她会发疯的事情,她一向可靠,很能给足安全感。所以哪怕是在这里很方便对常月笙下手,斐程峰也选择了乖乖听她的话。斐睿安不用说,虽然任性妄为,但他知道自己在常月笙心中是最重要的存在,不论如何常月笙都不会让他出一点事情。所以,在林语这件事上,他虽然不满,也选择了乖乖听话。不过还是讨厌!讨厌林语这种事情,一时半会儿是改变不了的!所以,斐睿安这几天一直都避着她躲着她。他怕自己一不小心暴脾气起来会上手掐死林语!常月笙虽然恨林语,但她们目前面临严峻的生存考验,怎么出去才是要去努力思考得要事,在私事上谁对谁错谁要低一头反倒不要紧了。常月笙这会儿和林语的关系还没僵到你死我活的地步,最碍眼的斐垣很少出现在她眼前,没什么存在感,林语虽然蹦跶,但不能从她这里抢走任何东西。斐睿安出事她的嫌疑虽然很大,但为了她的安安能顺利平安地离开这个鬼地方,哪怕是恶心,也必须要忍耐下来!但林语显然不这么想。待在这个鬼地方的这几天,林语想了很多,她的精神在进入这个世界前已经濒临崩溃,再加上黑暗和寂静这么一刺激——“宝宝,我要死了,所以,我有一件事情必须要告诉你!”林语很憔悴,她的眼窝深深地凹陷了下去,一双眼睛像金鱼似的凸起,眼眸里没有神彩,嘴唇干裂,暗红的血液冻在了嘴角和嘴唇的裂缝中,头发凌乱,看着不像是十天没打理自己的,反倒像死了十天放在冰柜里冻着的尸体。“滚开!”斐睿安被常月笙护着,虽然也是十天未进食,但常月笙让他保存体力又不断地握着他的手给他安慰,加上他才十八,真是一生生机最旺盛的年纪。所以四人中,他的状态是最好的,还有力气一脚将努力挪过来靠近他的林语踢开。“……”林语傻傻地维持了被踢开的姿势好久。像是没了电的机器,死机了一样。被斐睿安提到的手很疼,很疼,但心脏更疼,比手要疼上一百倍、一千倍、一万倍。仅存的理智告诉她,这是正常的,在斐睿安眼中,她现在就是一个想要和他抢财产的小三,恨她恶心她再正常不过了。但斐睿安对她来说不是“斐睿安”啊!他是她辛苦怀胎十月剩下的宝贝!是她愿意付出一切只为了他能更好生活的寄托!是她怎么也没有办法放弃的宝宝啊!“呜呜呜呜呜呜啊啊啊啊啊——”林语趴在地上,痛苦地嚎了出来。她哭得撕心裂肺,肝肠寸断,失去了那么多水分的身体不知道又从哪里再挤出了眼泪,她哭得没有一丝半点的柔美可言,脸着地,趴在地上狼狈得不讲一点形象。“啊啊啊啊啊……”宛如野兽一般的嘶吼从她的嗓子里发出,林语痛苦地哭着,绝望在她的身上几乎化成实质。常月笙没有一丝一毫同情的意思,她冷冷地看着林语,表情平静。既没有痛快,也没有怜悯。从理智上,常月笙可以理解林语。一共四个人,斐睿安和常月笙是一国的,他们的关系不容别人插足,常月笙绝对不会背叛斐睿安,斐睿安也不会背叛常月笙。斐程峰虽然爱着林语,但他的爱太过廉价,为了提高自己的生存率,他一定会选择常月笙,不管是从头脑,还是从“势力”来说。四个人,三人结成了牢不可破的盟友关系,只有林语一个人被落下了。哪怕是四个陌生人,被落下的那一个也比如会惊慌,更何况,三人联盟领头的常月笙,和她是有仇的!真遇到了什么事情,指望着被她破坏了家庭的轻敌去救吗?应该没有人会这么傻吧?常月笙不是圣母,她不仅不是圣母,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她还很心狠手辣。指望着一个疯子、一个仇人救她?!只要林语不是个傻子,就知道这种事情绝对不可能!而且一对三,她一个架都没打过几次的柔软女人,在两个大男人眼皮底下没有任何动静快狠准地解决掉常月笙,那样的可能是零。常月笙、斐程峰和林语的事情,是一堆烂账,但总得来说,常月笙没有林语想象得那么恨林语。一切的错,都出在斐程峰身上。如果不是他馋林语的身子,就不会勾搭得林语搭了一辈子进去,如果不是他贪图“少奋斗二十年”,将林语抛弃又勾搭常月笙,如果不是他贪心不足鱼和熊掌都要,经不住诱.惑,她们之间,不会这样。所以归根结底,还是斐程峰的错。常月笙厌恶林语,厌恶她低下的道德观,厌恶她败坏的节cao,厌恶她没有下限的底线,厌恶她的不自爱不要脸。但对她的厌恶,也只是到“不要出现在我面前”。加入林语拿了钱乖乖走远,再也不出现在她的面前,常月笙甚至都不会再记起这么一个人。虽然自大傲慢,但常月笙货真价实地踩在了很多人的头上,她的骄傲和自尊不允许她时常向下看。常月笙不同情林语,会有今天,全是她自己选择的。她不是林语的谁,没有义务为她的人生负责。所以在林语不自量力地再一次出现在她面前时,常月笙就不准备留情了。她对林语的同情和留情,已经在十九年前全部用完了。林语说起来也是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