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系艳星》(半架空,清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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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人物第一人称 背景设定基于真实的1980s-2000s 泥塑和女装 灵感来源:《芳华绝代》这首歌 我小时候的爱好是看父亲的相册。 我父亲年轻时常常流连于歌舞厅,释放一些年轻过剩的荷尔蒙,顺带交点新朋友,接触一些有趣的人和事——那些事情都被父亲的相机真实地记录了下来,我就也能够在父亲口述自己的回忆时,真切地触及到当时的场景。 父亲家境不错,在那个时候就能负担起一台照相机的价格是非常难得的——尽管是父亲软磨硬泡奶奶好几天才得到的。二十世纪八十年初,随着新技术的引进,各种新式相机层出不穷,父亲就买了一台单反相机,价格已经足够昂贵,因此胶卷大多还是黑白的,只有在极为特殊的时候才装载彩色胶卷。 黑白照片固然有味道,也确实缺失了一些鲜活。我小时候常常喜欢呆在父亲身边,翻阅着他的摄影相簿,缠着他给我讲年轻时候的故事。当我将塑料薄膜的相簿又翻过一页,第一张彩色照片映入我的眼帘,那鲜明的颜色深深映在了我的瞳仁中。我立刻扯着父亲的手,让父亲为我讲讲这张照片的故事。 这张照片拍摄于1983年,那时父亲二十一岁,正是青春萌动的年纪,而照片上是一个充满魅力的背影:她”穿着深色的露背连衣裙,身材瘦削骨感,白皙的皮肤被光线印染了一点暧昧的绿色。这个人好像在朝另一人走去,伴随着走动的动作,黑色的毛绒披肩从他的一侧肩膀滑落,绕在手臂上,露出的半边肩胛骨几乎要刺破皮肤抽出一只翅膀。“她”的头发只堪堪长到后颈,发尾被舞台的彩灯照出一点点紫色的光斑。 我问父亲这是不是他年轻时喜欢的某个女孩子,父亲否认了,说只是舞厅中偶尔拍到的一个背影。当时的他并没有把真实的故事告诉我——后来我才知道,年幼的我的确不足以理解那个故事。 那其实是一个男性的背影,父亲说,那个人很漂亮,但如果能看到脸的话,还是能一眼就辨认出性别。当我听懂这个故事的时候,我已经16岁了。父亲告诉我,那是两个男人“恋爱”的故事。我恍然大悟,终于明白父亲一直对我隐瞒的原因。不过,就算是现在的我——生活在千禧年之后的我,也并不能完全理解这样一种“爱”。而在那个年代,他们的生活环境确确实实很艰难,不仅要被人冠以各种蔑称,甚至会被视为一种“罪”。他们被看作不应该出现在太阳下的存在。 “那这个人当时一点都不在意吗?”我问父亲。 父亲说,“嗐,你知道吗,他的那一半应该是个西洋人……因为是洋人,我们也觉得很合理了。”父亲摸着下巴仔仔细细地回忆了一会儿,又指着照片角落一个模模糊糊的身影:“你看,就是他。我没有拍清楚。我记忆中那家伙就是眼睛颜色怪怪的,方脸盘,高鼻梁,体格特别壮,说的一口怪话……总之不像我们这儿的人……哦,对了!他的左眼周围还有一圈红色的伤疤……也可能是胎记,非常吓人,有点像港片里的那种黑道老大。” “我会注意到他们,一开始是因为那个很漂亮的男人在舞台上唱歌。他的歌声非常动听,一点深沉、一点慵懒、一点妩媚……我想当时在场的所有人都像我一样被他吸引住了。 “他唱的是当时红极一时的歌曲,歌词大意是那些芳华绝代的美人,一颦一笑,倾国倾城,不似凡间人物,倒像是来自天上的银河。我猜啊,他唱的可能是他自己。 “我自认为思想算是很开放了。我总是对这些特别的人和事感兴趣。我当时就等着他从舞台下来,想要和他聊聊,他却直接走向了他的那一半——那个人坐在舞厅的角落,所以我最后只拍到了这张背影。他们旁若无人地靠在一起,用我们听不懂的语言交流,喝酒、拥抱、接吻。我走到他们附近的位置坐下,想偷偷观察他们。但是那个西洋人好像发现了我,我能感觉到他恶狠狠地盯着我。我如芒在背,起身准备离开的时候,忽然听到那个漂亮男人清唱了一句刚才他唱过的那首歌里的歌词: 银河艳星/任你称王称霸/也要拜倒在我之下 “然后,那个歌手搂着他……他对象的脖子大大方方地接吻。” 回忆起具体的亲热场景,父亲流露出几分尴尬。他用手抓了抓头发,继续说道: “在那个时候,像他们那样的是会被人检举揭发的。当有管事儿的闻讯过来的时候,他们两个……居然已经消失不见了!” “很奇怪吗?”我问。 “是的,就我一晃神的功夫,他们两个就从原来的位置上消失了。这可太蹊跷了。 “……就这一次——我只见过他们一次。很短,很快,真的就像春梦一场。”父亲的手指摩挲起照片,“但是我想我不能忘了他们,因为…… “我发自内心的,觉得那是很美的东西。 “我真的没有想到,原来亲眼看到一个漂亮的男人,和一个强壮帅气的男人在一起,居然这么赏心悦目……不对,我觉得也不单单是因为样子上的好看,应该还有别的什么东西……” 我看着父亲,而父亲望向远方,目光温柔又怅然。他沉默了一会儿,最后什么都没有说,似乎那是一种微妙的,需要用心去感受的东西,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我也就只在心里留下了一些迷迷糊糊的印象。 而在我十八岁生日前的晚上,我终于也能够近距离地感受到那份美好。 那段时间以来,我和父亲因为专业选择的问题陷入冷战。我希望追随我的梦想,但父亲却叫我选择更实用的专业。眼看生日将近,他却一点表示也没有,我终于决定为自己庆祝,用一种足够特别的、成年人的方式。我想找点刺激。我在学校里结识了不少“好兄弟”,他们承诺带我在这一天“开开眼界、见见世面”。 我把下午最后两节课和晚自习翘了,和兄弟们在约定的地方碰头。他们让我把头发往后梳一梳,用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劣质摩丝固定;又让我把短袖衬衫的袖口卷起来到肩膀,在露出来的手肘上贴满了买泡泡糖赠送的贴纸——假装自己是个花臂大佬。 我们几个人大摇大摆地来到商业街,到处乱晃,一直等到晚上,夜市的小吃车都出摊了。食物的香气勾住了我,我走不动路。但是如果败给了自己的食欲,我就没零花钱进舞厅了。咬咬牙,我最终忍住了。 在进入舞厅——这个成年人的世界之前,我们几个又从口袋里摸出香烟糖叼在嘴里——舞厅里光线昏暗,以假乱真或许不会被人发现。我们刻意挺直了腰板进去,因为我们的个子窜得很快,还真有点“成年人”的样子。 然后,我第一眼就发现了那个人。 舞厅里的灯光绚丽多彩,而他站在灯火阑珊的地方,本不应该被注意到,我的眼睛却难以从他的身上离开。他端着一杯鸡尾酒,酒杯边缘贴着嘴唇,但并没有在喝。他的眼睑低垂,看上去很是寂寞,仿佛周围的灯红酒绿与他毫无关系。 我站在那里远远地望着他,终于鼓起勇气朝他走去。突然周围都寂静了下来,连音乐都停了——很快喧哗再起,是搔着人耳膜的窃窃私语,但是我什么都听不见。 我站在他面前的时候,才看清楚他穿着黑色的裙子,露出大片被灯光渲染出各种颜色的皮肤。他的脖颈缠着黑色的丝带,那里藏着很重要的性别特征——因而我有一瞬间的失神。我再往下打量的时候——这显然不太礼貌,但我难以自抑。窄窄的胯部,裙摆下的腿部肌rou线条十分明显。我顺着这流畅的线条往下,视线最终落在一双及踝的黑色短靴,只有一点点跟——他已经足够高挑了。 当我再看回他的脸——毋庸置疑,他是一个男人。好看的脸,但绝对不会让人搞错性别。 “我想和你聊聊。”我的声音颤抖着,努力像个成熟的男人那样说话。后梳的背头和手臂上的纹身,好像都在给我勇气。 他沉默了好一会儿,才抬起眼睛斜睨着我。 “我有主了。” 他哂然一笑,在我面前无情地转过身去。我不甘心地跟了上去,只见他身前的阴影里走出来一个无比高大的男性,将他搂入自己的怀里。我借着灯光看清楚——红色的眼睛,高高的鼻子,眼周一圈红色的疤痕,或者胎记。我的一切在这个男人面前,就只是一场幼稚而拙劣的模仿。 心猛地一跳,父亲的话在我的耳边响起。 “是很美的东西。” 我看见他们依偎在一起,他挂着张扬的笑容,举起酒杯,用手指勾起恋人的下巴,让那淡红色的酒液从高处落到对方的嘴里,多余的部分顺着对方的前胸流下,染出大片妖娆暧昧的红色。 接着他又低下头去,舔过恋人嘴角的酒渍。他的头被牢牢扣住,两个人的脸紧紧贴在一起。 我匆匆甩过脑袋,却又发现他们已经缓缓踏进舞池。一位女歌手走上歌台,开始唱起一首有关芳华绝代之风情的老歌。 我应该是没有听过的,但又觉得很熟悉。 银河艳星/任你称王称霸/也要拜倒在我之下 伴着歌声,舞池里的他们迈着游刃有余的轻快步伐,时而相拥,时而分离,舞步交错,就像在互相拉扯。 如果他是银河系艳星,而身边的就是拜倒在他绝代风姿之下的王吗? 是他征服了银河系的王者吗? ——不,也许还有其他可能。 当他向外侧跨出舞步,身体向一旁倾倒,王紧紧攥着他的手将他拽回自己的怀抱,好像彼此终究会连接在一起的磁极。我不会错过他脸上狂喜的表情,如同飞鸟归巢,雨水终究落回陆地,他回到了属于自己的归宿。 他的眼睛在舞台的灯光下迷离变幻,眼神从来没有离开王的身上,我似乎能读出一种顶礼膜拜般的虔诚与迷恋。 那么,究竟是谁征服了谁? 一曲唱罢,灯光骤歇;再次亮起时,那两个人的身影早已消失不见。周围的人仿佛达成共识般都远远避开那个位置,即使现在那里空空如也,只有一束束流泻的光带、一簇簇跳动的光斑——宛如那九天之上流淌的星河。 他们会去到哪里? 他们又来自哪里? ——也许,他们真的来自那天外的世界,只是偶尔来这平凡的世间玩乐一番。 ——现在还是不可能的事情,但总有一天,人类也许也可以前往那个世界。 而他的艳名,和他与他的故事,一定早在整个星海中响彻了吧。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