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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给洛书保暖,上面挂了一张虎皮两张鹿皮,屁股底下垫着一张狼皮,洛书怀疑若不是现在冬天熊蛇之流在冬眠,估计还会多熊皮和蛇皮。一群人苦笑着,都说没想到这次最大的收获居然是最后走的这一趟,打下的这些野味。洛书喝了一路的大骨头汤,期间还吃了几顿烧烤,鹿宝和鹿鞭全被二零八八给洛书烤了,看得菜刀门和医谷的人直跺脚喊浪费。洛书吃得倒是很爽,只是心里暗暗庆幸,心道幸好现在不过是十岁的身体,要是之前那三四十壮年的身体,天天这么补着,心上人还在身边,这谁顶得住啊。洛书就这么补了一路,连带着宁恒他们几个都吃了个爽,二十多天的路程,雪月归竟然生生拔高了一截,导致洛书老盯着雪暮枝看,怀疑他没给雪月归吃好,雪暮枝请教了二零八八菜单,雪暮枝心里苦,雪暮枝不说。这一路下来,洛书觉得自己元气满满,无论是体力还是精力都已经达到了一个巅峰状态,奈何二零八八不放人,坚持要洛书把他的大补菜单吃完再开始运动练武,看得子车痕欲言又止,最后想想之前师父到处乱窜加上功法原因,身体还是留下了一些暗伤,就把话又收了回去,甚至兴致勃勃地与二零八八探讨药膳的做法。对于这件事,洛书甜蜜的抗议被打压在二零八八检测洛书的身体状况时发现,他的身体素质竟然真的又提上去了一截。那还能怎么办?老老实实继续喝呗。洛书吃完了盘子里的枇杷,托着腮晃了晃脚,“小归,你知道小宇什么时候过来吗?”雪月归停下了剥橘子的动作,想了想,道:“之前听爹说过,应该就是这几天了。”洛书眼前一亮,“这几天有雪,小宇来了正好一起打雪仗。”雪月归不喜欢冬天,更不喜欢雪天,因为破旧单薄的被褥挡不住漏雪的房檐,他的屋子自然是没有炭火的,往往一冻就是一个冬天。但是今天看着洛书兴致勃勃地描绘着打雪仗的情景,竟然莫名期待了起来。“……还可以堆雪人,咱们堆一个超——级大的!小宇的轻功和剑法已经小成了,咱们可以雕一个像醉仙楼一样高的!”雪月归也跟着起了兴致,“还可以堆一个雪屋。”洛书和雪月归讨论得眼前发亮,后厨一片忙忙碌碌,热火朝天。洛晴着了一身书生青衫站在柜台后面,他轻轻抚摸着账本的封面,满意地点头,又妥善地放好,忽闻大门被扣响的声音,他暗道奇怪,门前明明挂了谢客的牌子,怎么还会有人来。洛晴上前打开大门,面前的人亮出牌子,原来是听风楼的听风者。洛书见他步履匆匆,顿时坐直了身子,听风者走到洛书身边附耳。“宫里出事了。”***宫里出事了,正巧出在冉苍生病卧床这个节骨眼上。先是宫中流言四起,说道太子外表正直仁义实则心怀不轨,又是将皇上遇刺的一套说得条理分明,言辞之间似乎凶手就是太子所派,一时之间冉星辰被放在了风口浪尖上。这势头过了许久也不曾歇,有人难免动了心思,这件事传得这样疯狂,皇上也不曾出手,是不是太子已经式微,皇上欲另立太子?还是说这一切不过是皇上想为太子铺平道路,将左右摇摆不定的人给剔除出去?然而事情没过多久,又起波折,道是那传言中随着皇后去为皇上祈福的五皇子,居然见庙中尼姑生的俊秀,起了旁的心思,结果被他家中那嫉妒心极重的妻子知道,一怒之下杀向了寺庙,闹得一片鸡飞狗跳,本是家丑不可外扬的事情,奈何随着上香的还有旁的贵妃美人,没有不透风的墙,一来二去就传了整个朝廷。后来也不知道钱大人家是怎么和五皇子和解的,反正等风头过去,有关太子的传言就消散无踪了。期间太子殿下依旧是照着之前的轨迹,似乎外物不曾动他半分,有心人心里隐隐有了猜测,见了冉星辰时的动作越发恭敬。穹殿。冉苍依旧是卧在床上,隔着床帘,看不清模样。“辰儿,你弟弟的事情是你做的?”冉苍声音略带沙哑,不复从前中气,却如同林中窥伺暗处的恶狼,令人莫名悚然。冉星辰立在床帐外,迟疑了一下,下一刻双膝落地,发出重重的一声,“父皇,孩儿对兄弟出手,罪该万死,请父皇责罚!”冉苍看着床帘上映出的模糊人影,语气莫测,“我的孩子长大了。”冉星辰额头抵在地上,“请父皇责罚!”冉苍沉默不语,一时之间室内寂静无声。冉苍本身不是被刺客所伤,自然知道这段时间冉星辰所受皆是污名,也知道这些名声对太子的打击有多大。这些他是不在乎的,因为他根本没有想让人继位,索性让他们互相争斗,消耗了势力,还更好控制。其实就在前几天,他是想出手的,关于冉星辰的猜忌已经到了一定程度,有人已经开始往五皇子等人站队,原本不会发生这样快的事情,都在他病危期间变得理所应当起来。制衡之术是每一个皇帝都知道的,如果冉星辰这个太子太快被朝臣废弃,势力将会有大半站到五皇子身边,这是他不想看到的。德皇后和她的娘家作图不小,冉苍自始至终都知道,当年先皇后与冉星辰遇袭的事情,与他们脱不了干系。只是他当年的先皇后,她的父亲是开国元老,她是当朝皇后,而他上位不久,皇权不稳,容不得他们。功高盖主了。所以就顺水推舟了一把,为了打压先皇后一家,顺带提了德皇后亲爹的官职,扫了她没做干净的手脚。制衡,对于一个君主是极为重要的,哪怕那个功高盖主的,是开国元老,是忠于皇室的满门烈士。说是感情,又有什么感情呢?当年的文家大小姐,会跳脱着起身扑蝴蝶,会去爬上树摘纸鸢,也会为了他去学女红,变得安静而端庄,最后当真成了最合适的皇后的模样。从叫他苍哥哥,到唤他夫君,最后终于变成了圣上,在他面前始终是那个会在他疲惫时端来一杯茶的文姑娘。喜欢吗?当然喜欢啊,这样乖巧又一心一意爱着他的女孩,他当然喜欢。可是也只是喜欢罢了。与他庭前百花,与他腰间玉佩,与他背后长剑,也不过是一样的喜欢。要是不喜欢了,扔掉再换一个罢了。最重要的,该是他眼前的江山,他座下的皇位,他手中的权势。他是喜欢文家小姐,可是她哪里比得上阿恒半分。为了阿恒,他是什么都愿意做的,这片江山不就是……冉苍蓦地僵直了身子。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