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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河也算个硬汉,愣是没吭一声。众人以为季河这么挑衅阎罗王,阎罗王再怎么都要撞破他的脑袋,拧断他的双臂和废掉一条腿,却不想他就拧掉他一条胳膊,而且只是拧得脱臼。男人嘛,很容易在打架过程中心心相惜,阎罗王难遇对手,季河是第一个跟他对打这么久的人。“滚吧,以后离小白远点儿。”阎罗睥睨这地上那疼得脸色发白也没有吭一声的人,冷冷地道。第170章惊,刀疤被弄死了阎罗承认自己生了恻隐之心,换做平时,他说不定会跟这样的人成为兄弟,但是,季河不该打小白的主意,这一点让他很生气。季河从地上爬了起来,说了一句愿赌服输,便扶着胳膊离开了。阎罗朝二三楼的地方瞥去一眼,看戏的囚犯们一哄而散,飞快地奔回了自己的囚室。南浔连忙跑过去,“哥,你有没有受伤啊,我刚才好像看到哥有几招没躲开。”阎罗揉了揉他毛茸茸的脑袋,道:“是啊,伤到背了,回去你给我擦点儿药。”南浔:……跟他想的不一样啊,难道不应该硬汉一样地否认,说“这算啥,对哥来说小意思”吗?晚上,南浔自来熟地进了419囚室,从柜子里取出上次用的那支药膏,冲阎罗一扬下巴,“哥,去,床上趴着。”阎罗哭笑不得。小孩儿骑到他腰上,将那囚衣卷起,然后挤了一大坨药膏细细抹了起来。空气在安静地流动,阎罗感受着背上那温柔触碰的揉抹,突然道了一句,“小白,矿场的那次,你为什么要冲出来救我?”南浔手上动作不停,理所当然地道:“你是我哥啊,我看到有人偷袭你,想也不想就冲上去了,嘿嘿,幸好我还有点儿本事,把那人打趴下了,没给哥帮倒忙。”阎罗沉默了一会儿,低低笑了起来,突然扔出一记重磅炸弹:“小白,今晚陪我睡吧,我们哥俩聊聊天。”南浔脑子里轰隆一声。卧槽,幸亏他还记得自己现在是个男人,不然听了这话,他肯定要一拳砸过去。“哥,狱警会查床的。”“你忘了,今天周日,周日狱警不查床。”……第二天,南浔八爪鱼似的缠在阎罗身上,他自己看了都觉得羞耻。阎罗只是笑笑地摸了摸他脑袋,脸上没有露出任何嫌弃之色。经过矿场那一次的事儿,南浔清楚地发现,阎罗对他的态度又变了一些,好像更加信任他也更加宠溺他了,真把他当成了个需要照顾的小弟弟。就在南浔每天过着惬意小日子快要忘乎所以的时候,美寰监狱三月一次的探监时间到了。有人找了南浔。南浔是被监狱长亲自带过去的,透过探监的玻璃窗,他看到了许久没见的赵队。南浔脑子里轰隆一声,尼玛日子快得太好,他快忘了卧底这一茬事儿了!赵队拿起玻璃窗外的电话话筒,南浔抿了抿嘴,将自己这一头的话筒拿了起来。赵队看他的表情带着十足的满意,“墨白,叔叔都听监狱长说了,你干得很好,阎罗王应该是彻底信任你了。”南浔与阎罗的所有相处明明都是出自真心,可从这人嘴里一出,搞得好像这一切都是他的精心算计。这种感觉真特么不爽!南浔垂头想想,突然做了一个决定,他抬头看向赵队,神色认真地道:“赵叔叔,我认为阎罗已经开始怀疑我了,他之所以跟我亲近,不过是在迷惑别人的视线,比如说我,比若是您。”赵队的脸色顿时一变,“墨白,你确定?”南浔点头,“赵队您想,大家都说阎罗王一向独来独往,从不搭理人,可我第一天就跟他搭上了,所以我怀疑从我进监狱的第一天,他就知道我身份不正常。”赵队原本也有这样的怀疑,听到南浔这么说,当即就深信不疑起来。“果然是条老狐狸,不好骗。墨白,既然身份已经暴露了,那叔叔会尽快将你转移出去。”南浔一听这话,心里一慌,面色却是不疾不徐地道:“赵叔叔,既然阎罗王没有捅破这张纸,那就说明他不想跟警方对上,况且我只是个小喽啰,他也不屑对付我。我刚刚适应了这里的生活,过得也不差,赵叔叔不必担心。”赵队也听说了这孩子打败刀疤的事儿,对他刮目相看,但还是凭借多年的经验提醒道:“墨白,叔叔听监狱长说,刀疤已经养好伤很快就要回去了,你自己小心,实在不行就找监狱长带话,叔叔给你换个地方。”南浔点点头,真心感谢道:“谢谢赵叔叔。”因为关进美寰监狱的囚犯很多都是亡命之徒,且有的已经被关了好多年,所以真来探监的人没几个,比如242,只有南浔和老五,有很多囚室甚至一个探监的都没有。老五高兴了一整天,连走路都是哼着调儿。阎罗也有人探监,回来的时候他衣服里藏了一个小猪仔布偶,可爱极了。后来这小猪仔就落到了南浔手里,被囚室一群人笑了大半天。南浔瞪了他们一眼,“是我哥的小meimei送来的,哥一大老爷们不喜欢,就给我了。”杜潘大笑,“小六儿,难道你不是爷们?”南浔一龇牙,笑得眉眼弯弯,“我不是爷们,我是小孩儿,我哥说的。”几人rou麻得直搓胳膊。卧槽这阎罗王真的是在养弟弟?小孩儿宠得太过分了啊,一天到晚的尾巴都往天上翘。赵队提醒的没有错,没过几天刀疤就回来了,他在医务室休养了两个多月之后,终于又回到了A监区。额上的伤结了痂,右眼被南浔弄瞎了,戴着眼罩,独眼加刀疤让他看着比以往更加阴鸷。南浔每天跟阎罗形影不离,每次看到刀疤的时候,他都是目不斜视,仿佛已经忘了罪魁祸首南浔。直到有一次,南浔一个人去厕所,在走廊上与刀疤擦肩而过时,刀疤死死地盯着他瞅了一眼,神情中散发着让人心悸的蚀骨恨意,目光阴狠而毒辣。饶是南浔早有预料,还是被他眼里浓烈的恨意吓了一跳。南浔觉得刀疤想弄死他,他肯定在暗中寻找下手的机会,但南浔也不是坐以待毙的人,刀疤是因为贩毒进来的,手上也犯过许多命案,对付这样的人没必要心慈手软。就在南浔筹谋着该如何弄死刀疤的时候,一个美好的清晨,有人在绿化林发现了刀疤和他一个得力小弟的尸体,一个是被一头撞死的,一个是被一刀捅死的,手段干脆利落,没有留下一点儿痕迹。第171章出狱,瘟神终于走了这样的事儿,监狱里时不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