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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应付的。」任宁远停了停:「不要跟我客气。我答应过妳爸爸,会照顾妳。」「其实我用我爸爸留给我的钱做了投资,这几年的花费都没有问题,」曲珂现在有点男孩子气,「我想我爸爸,会更高兴看到我能独立。」任宁远看了她一会儿,点一点头。曲珂表示要住校的时候,他并没有阻止。并不是他不疼爱她,而是他和她现在有些难以独处,再也无法回到以前那种宠溺的亲密。他感觉得到曲珂甚至是恨着他的,尽管没有人告诉她任何东西。那种微妙的恨意和生疏,她和他其实都有。一旦只剩他们俩面对彼此,那男人死去了的事实就越发鲜明。那个人不在世上的每一天里,他们都觉得残缺,却根本无法彼此安慰,面对面只让缺口变得更大。任宁远从泳池出来,叶修拓和容六已经在吃早饭了。容六赞叹道:「游到现在,你体力未免也太好了吧。」叶修拓一本正经地说:「我体力本来也是很好的,只是昨晚用掉了。」林寒还在楼上房间里睡觉。「不要脸!」容六忍不住大喊大叫,「为什么肖腾就不肯跟我出来度假呢,难道他都不需要放松吗?」「人家是四个孩子的爹,你就饶了他吧。」「唉,」容六哀怨地趴在桌子上,「可是我都好久没做了。那种功能太久不使用,说不定会退化掉的。」叶修拓说:「闭嘴,你说这种话,要让宁远情何以堪?」任宁远坐下来吃东西,笑一笑,把叉子往芒果碗里一插。叶修拓从善如流地把叉子拿起来吃芒果粒,看着他:「宁远,不是我管闲事,你真的都没需求吗?这样对身体不好吧。」容六还不知死活:「你放心,他已经娶右手为妻了,哈哈哈。」等他笑完,也没早餐吃了,只好又哀怨地趴在桌上,边看着面前竖着的刀叉,边翻看手机:「发那么多消息,肖腾连一个也没回给我……啊,我真是太寂寞了……」容六一个人在那发花痴,任宁远只不紧不慢地吃早点,比起容六的风流俊美,任宁远那安静的英俊轮廓里,完全是个三十多岁成功男人该有的沉稳和内敛。这样的人却会是单身,叶修拓怎么也想不透。「宁远,你也该找个女朋友了,」叶修拓顿了顿,「或者男朋友。」任宁远只是笑笑。「你别不当回事,人都是需要一个伴的。不论是男是女。」任宁远抿一下嘴唇,不答话,只又倒一杯茶。他并不信任爱情。所以从来都不恋爱,对这种话题也不感兴趣。感情令人痛苦,无措,失去控制。他见过叶修拓和容六陷在感情里的失态,觉得那并不好,而且爱情太善变,一点也不安定,所以他不憧憬。他只喜欢且习惯那种能掌握在手的感觉。能控制的关系才能令人安心。他本能地会想把对他重要的东西,都捏在手心里。爱情是什么滋味,他并不清楚,他听过很多人描述,也些微地想象过,有了一点轮廓,但终究是不明白。其实他也不想知道,他觉得那是毒品一样的存在。但是他时常会想起那个不起眼的男人,回想起他们在那几十年漫长的往来里,那点短暂的相处,就再也无法入眠。他觉得他快要得心脏病了。叶修拓把手放在他肩膀上:「我知道你放不下。但事情都过去了,你怎么想,也没有用。」任宁远抬起眼睛:「我没想什么。新店下周开业,准备得怎么样?」叶修拓像是欲言又止,终究只是叹了口气:「好吧,你肯谈工作也好。」地铁口附近的街道,一到时间就有摊贩带着包裹或者推了小车来摆地摊。这里人来人往,什么东西都卖得出去,所以也就卖什么的都有,衣包首饰,煎饼果子,甚至活兔子。周末的中午,肥胖臃肿的男人已经灰蒙蒙地坐在那里了,每天他都是来得最早,都在老位置,自己带个小板凳,铺好布,摆好东西,也不叫卖,默默等着生意上门。他人不起眼,又悄无声息的,但东西五颜六色,摆得也漂亮,还是能吸引来路人的眼光。价格也定得实在,东西质量优良,做得久了,生意也算不坏。男人坐了一会儿,卖出去两件东西,街上人流渐多,摊位更是遍地开花,一天之中的热闹时段已经开始了。「嘿,胖子。」男人朝对方点点头,少年就把大包往他边上一放,开始摆东西。这少年是最近新来的,十八、九岁的样子,叫Phillip。Phillip人长得又高又帅,满身都是年轻人独有的那种充满活力的轻松随意,只穿个简单的涂鸦T恤,套个带帽外套,下身是膝盖磨破的牛仔裤,略脏的球鞋,在人群里就相当醒目,就总能引得来往的女性驻足,连带旁边的摊位生意也会变好。「小P,你又要在胖子边上摆啊。」Phillip嘻嘻一笑:「在他边上暖和呀,又挡风。」大家称Phillip为小P,这一带摆摊的彼此混熟了,本名一般没人提起,需要的不过是个称呼。比如胖男人就是「胖子」,没有比「胖子」更形象又顺口的了,至于他究竟是什么名字,没人知道,也没人介意。胖子卖的是各式各样的包,Phillip就卖些自己画的T恤,上面的图案都浓墨重彩,很特别,有的实在是太过特别了,但居然也总能卖出去。人长得帅,优势是很明显的。一下午Phillip就卖了几十件T恤,大多是熟客,顺带让胖子也多卖出去好几样东西。生意大致告一段落,Phillip看了一下运动腰包里多出来的那堆零钱,胖子还在认真地把每张钱都摊得平直,放整齐。「胖子,晚饭你要吃什么?」「我带了便当……」「放到现在已经冷掉了吧。」「也还好……」「不要这么省,晚饭我请你好啦。我要海鲜锅,想吃霜降牛rou和生蚝了……」胖子看了看他:「那个贵的。」「我下午赚的够我们吃了,走吧走吧。一个人吃饭怪没意思的。」Phillip给人的感觉是个家境不错的大男孩,摆摊只是好玩,所以还不懂得衡量收支。花钱大手大脚,带的货多了些,就会大老远的坐出租车来,把他们这些时常要靠背靠拽辛苦进货的人气得够呛。也正是这种不知人间疾苦的无所谓作风,让他一开始很惹人讨厌。大家都为生计所累,却要和这样一个「玩玩而已」的小少爷为伍,辛苦了一天,再渴也连杯冰茶都舍不得买的时候,这家伙咕咚咕咚大喝鲜榨果汁的招摇模样,就成了公然的炫耀。所以Phillip起初会遭遇排挤也是必然的,只有胖子没对他冷淡,他就跟胖子交起朋友来了。其实胖子是有些迟钝,他不会有强烈的负面情绪,像是被磨光了,成天就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