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番外
这礼拜不知道写什么,扯点鸡毛蒜皮的淡吧。一、关于“故园”——外人觉得顾帅行伍出身,常年吃沙子喝北风,性情又跳脱,一定十分不拘小节。皇上呢,打从少年时候起,就是个慢性子的斯文人,一举一动透着风雅无双的气度,连他身上那点外族血统都能给遮过去。所以表面上看,他俩私下里过日子,应该是皇上安排周到,顾昀满口“随便”,怎么都行。但其实长庚这个乡下出身的“土皇帝”,根本不像外表看起来那么精致。他一天到晚除了俯首干活、练功养生,没别的志趣。只要顾昀一出差,他就过得跟和尚似的。每天早睡早起,跟铁傀儡打一架然后上朝或者办公(侍卫太怂,不敢拎着刀追着皇帝砍,代理的也不敢)。到了饭点,膳房给做什么他就吃什么,不好吃的不挑,好吃的也不贪嘴,八分饱,饭后没有小酌一杯的恶习,因为早年睡眠不好,别说酒,他连茶都喝得少,以白开水度日……一直等顾昀回来,再带他过有声有色的日子。顾昀正好相反,他不能闲,一闲下来,可事儿了。而且根据长庚多年来的观察,这人其实不是挑剔,是以此为乐。故园选址定下来以后,自然要翻修,这事长庚一开始是想自己揽下来的,因为他感觉是个苦差事。那么大一个园子,不知得cao多少心,他不舍得让顾昀去掉这把头发,只好自己勉为其难,亲自过问。好不容易把园子的图纸折腾出来,长庚头都大了两圈,顾昀北巡回京,工部主事便奉皇上旨意,看看大帅还有什么意见。大帅的意见……那就像瓢泼大雨一样密集。长庚眼里的苦差事,成了他那一段时间最大的乐子。回京以后,顾昀天天往工部跑,跟主事俩人每天凑在一起叽叽咕咕,一会要加一个这个,一会要改一个那个,然后每天回家,拿着一堆鸡零狗碎给长庚献宝。今天给他看江南一带最流行的花砖,明天拿回五份迎客亭的设计图,让他挑一个最喜欢的……之类——那五份设计图,长庚猫着腰,举着琉璃放大镜来回看了三遍,也没看出有什么区别。“也行吧,”长庚不是很能理解他的热情,只好想,“反正他开心就好。”于是整个故园后期修建,几乎全是顾昀拿的主意,他鼓捣起这些玩意,耐心就跟用不完一样,连亭旁竹林种什么品种都肯亲自去看,抉择不下来,还弄回了几棵回京城的侯府养,说是要看效果。长庚陪着他把竹子栽下,感觉这几位站成一排,活像一个娘生的。他茫然地想,也许养一段时间会有区别吧?还不等长庚看出区别,因为在帝都水土不服,几棵竹子就死光光了。于是这事一直都是个谜。故园落成之后很久,有一天,顾昀在后山放马,长庚在旁边卷着裤腿钓鱼。一有鱼要上钩,顾昀那几匹破马就跑过来撒欢,商量好了故意捣蛋似的,坐了半天,一条鱼也没钓上来。长庚也不急,心平气和地捞杆换饵,眯着眼闲坐,也不知是钓鱼还是养神。顾昀想起了什么,忽然问长庚:“你当年不是说,这园子你来建吗?怎么后来都成了我的活?”长庚便懒洋洋地道:“我一开始的想法比较简单,只有后院那一小片。”整个故园,只有他俩平时住的那一点地方,顾昀没怎么大刀阔斧地改,因为长庚之前做得很详细了,微微下沉的小院,流觞曲水、浮萍石阶,都是亲手画的。顾昀枕着双臂,在后山的湖边躺下:“我听主事说了,其他地方你让他们便宜从事,我看你就只有修一个院子的耐性。”长庚笑道:“不是只有修一个院子的耐性,是我心里只有一个院子。”顾昀眨眨眼。了然大师说过,“心有一隅,房子大的烦恼就只能挤在一隅中,心有四方天地,山大的烦恼也不过是沧海一粟”。了然大师虽不大爱干净,确实是当世得道高僧,长庚少年时,循着他这一句话,把愁与怨放逐到了四方天地,如今,愁与怨尽数消解,他就把自己的“四方天地”收归芥子,统统塞进了一个小院里。这样,情意岂不就浓稠得不可开交了么?鱼群刚要意意思思地靠近,隐隐的马蹄声又传来了,长庚叹道:“大帅,你那几匹退伍的兵痞子再来搅合,晚上可就没有烤鱼吃了,你自己把手伸水里涮一涮,准备吃手吧。”顾昀把外袍一扒,说道:“等着。”长庚以为大帅要驯马,谁知眼前一花,接着“噗通”一声,差点被河水溅一脸。顾昀:“接好了!”他一掌斜斜切入水中,一点水花也没惊起,一勾一挑,一条肥鱼被他抛起来,在空中甩着粼粼的光,流光溢彩地砸进长庚怀里,尾巴后面的刷水珠带起一条彩虹。太上皇手忙脚乱地接住,鱼竿脱手掉进了河里:“顾子熹!你贵庚了你!”顾昀大笑。然后他乐极生悲,晚上没吃着梦寐以求的烤鱼——长庚怕他着凉,押着他去洗了一通热水浴,灌了驱寒汤,并不容置疑地把烤鱼改成了白惨惨的鱼汤。还放了姜丝……这丧心病狂的狗皇帝!二、关于长庚为什么当了皇帝,还要被铁傀儡追着砍跟被战场教养长大的顾昀不同,其实长庚一生中舞刀弄枪的机会不多。他继位以后,四海宾服、家国平安,将军们都在边塞种起大田,西北大营还组织过一次种瓜比赛,看哪位将军帐下的小兵种的瓜最大最甜——何荣辉拔了头筹,此后人送外号,“神瓜大将军”,此人十分得意,每次回京述职都要给顾帅塞一车……也不管人家爱吃不爱吃。在这种环境下,皇帝当然更不可能披甲上阵,但他仍是每天天不亮就起,赤手空拳地把侯府的几个铁傀儡殴打一遍,三九天也能打出一身大汗,风雨无阻。一直到了两鬓斑白的年纪,他还驾得起鹰甲,拉得开最沉的铁弓。后世推断,这应该是他从小生活经历的缘故。他在雁回长大,即使十几岁的时候被顾昀带回京城,统共也只待了一年不到,没来得及习惯帝都的纸醉金迷,就跟着了然大师浪迹天涯去了。幼年,他要靠自己机敏,才能在秀娘的虐待下少吃些苦头。童年,他要握紧手里的刀,才能在狼群中苦苦支撑到有人来救他。少年出门在外,遇见地痞流氓、山匪强盗与各路脾气古怪的江湖人士不知凡几,一言不合就动手的情况太多了,指望他那几位同伴肯定不行,要战要跑,都得自己上。及至好不容易长大成人,回京封王,京城又差点被洋毛子炸成渣。他的前半生都是在兵荒马乱与动荡不安中度过的,因此一直没来得及学会怎样做一个高高在上的贵族,把身家性命交给侍卫和御林军。他像一匹孤狼,养尊处优,也不敢忘记磨练爪牙,总觉得手里的筹码多一个是一个,还要时时提醒自己权势如浮云,不可太过沉迷依仗。毕竟,他用尽全力,还要加上几分气运,险象环生,才算保住了自己想要保护的东西,又岂敢松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