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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谭驾着马车,我躲在车厢里打盹,晃晃悠悠往东南行去,走了没两天,刚到一个新地儿,我钻出车厢透气,顺便给夜谭塞两口糯米糕,不料被拦在城门口。拦我们的不是官兵,素衣短打,配刀持剑,倒像是江湖人。“哪门哪派?从哪儿来?到哪去?”我不明就里,老实答道:“我们无门无派,从锦城来,要往苏扬去。”戴竹斗笠的刀客不客气道:“瞎扯什么,锦城走苏扬,咋得到我们贺兰来了!这可是完全相反的方向。”“走反了?”我讶然。旁边驿站茶馆里坐落着的茶客们,听了这番,也都侧耳过来看笑话。我疑道:“咦?怎会,我们路上每到岔路口都有问人,每个人都指得这个方向,不曾变过。”斗笠刀客向旁边几人笑说:“这也能走反,这俩都是傻的,哈哈哈哈。”“何兄弟,不可大意。”席间有个褒衣缓带的青年,闻言走了过来,上下打量了一番,“错得如此蹊跷,我看有诈。”“那就试试,证明一下不是那兔崽子的人。”斗笠刀客刀柄指着我们二人,大声喝道,“你们两个,对着天骂一句'钟离子息是个禽兽不如的小王八蛋',大爷我就放你们二人过去。”钟离子息?二少爷?这一班莫非是钟离苑的仇敌?我汗然道:“这就能试出来?”“那自然,我们已抓了一个。”刀客往侧面一指,果见地上五花大绑着个年轻人,嘴里塞了棉麻,在支支吾吾地挣扎咒骂。……服了。我自然是没问题,可夜谭向来榆木脑袋,二少爷毕竟是他曾经主人,他这个愚忠界的翘楚,耿直界的领袖,要他对前任主人不敬,肯定难于上青天,只怕转不过这个弯儿来,非得我多费点其他心思,不要让他也跟这个五花大绑的傻蛋作伴。“钟离子息禽兽不如小王八蛋。”夜谭大气不喘脸不红心不跳地麻溜说完了,瞅瞅我,见我目瞪口呆,又催促道,“主人,到你了。”我:“……”……是我想太多。“小子,你为什么不说?”斗笠刀客瞪着我道,“看你脸色有异,该不会真是那小禽兽的人吧?”我立马也照本宣科背了一遍。青衫的青年人盯着我谨慎道:“我看你刚刚神情不对,必定和钟离苑有所瓜葛。给我跪下。”我莫名其妙,应声扑通跪下了。夜谭大惊道:“主人!怎可如此?”嗯?有何不妥吗。青年人又盯着夜谭道:“你也是。”夜谭铿锵道:“除了主人,我谁也不跪。”我小声与他商量:“那你跪我后面点呗,对准我不就得了。”“哈哈哈哈,你这随从很有几分骨气,大爷我很喜欢。只可惜跟的主人却是个软脚虾。”斗笠刀客纵声笑罢,又拍拍青衫人的肩膀道,“祁兄弟,我们是名门正宗,欺负这两个不会武功的小娃娃作甚。”青衫人不置可否,又坐回去了。斗笠刀客大手一挥,说放我们过去。我刚刚跪下,哪能说站就站起来,夜谭忙将我抱回车上,拍去了膝上尘土。他牵马进了城门,仍不时往门外驿站看上一眼。“主人,以后万不可如此了。”夜谭闷声道,“夜谭愿拼死一搏,也不愿见主人受此屈辱。”我莫名道:“屈辱啥了?有甚不妥?”夜谭神情复杂地看了我一眼:“……没什么。”我又道:“我倒是没料到,你骂二少爷能骂得如此顺溜,那不是你曾经主人吗。”“……嗯?属下的主人是您,旁人又有什么相干。”夜谭像是经我提醒才发觉不妥,思忖道,“不过……二少爷确实曾有主仆之恩于我,属下以后注意。”“不不不,很好,继续保持。”我嘉奖道。我忽而发觉他活得如此通透,不为往日所缚,颇有些难能可贵。“哦。”夜谭不知我这些弯弯绕绕,乖巧答应。我又问:“刚刚你频频张望,是有什么缘故么?”夜谭道:“属下认识那个被绑的人,不由得多看了两眼。”那个不肯唾骂二少爷被绑起来的傻蛋?我便问道:“那是谁?”“他叫秦沉渊。”夜谭说完,又解释道,“他是属下第一任主人,秦可奏的弟弟。”我惊讶道:“秦家的人?”夜谭点点头道:“是的。秦七公子过世前,曾托我照顾他亲眷……不过如今我已不是他属下,秦家人应该也与我无关了。”“不对,等等,是那个……为了夺秦可奏的尸体入祖坟,与你打了半个月,恨你入骨的秦家?”我诧异非常。夜谭又点点头:“是的,秦沉渊与秦七公子情深义重,曾拼死与我血战。””不科学啊!”我扳住他肩膀道,“秦家恨不得手刃你而后快,二少爷却偏要包庇袒护你,害他们报仇无门,秦家人怎么会和二少爷交好?”而且这个秦沉渊还是个这么耿直的傻蛋。夜谭也茫然道:“属下也想不通。”我摸摸下巴:“不成,我得找机会问问。”夜谭皱了皱眉,欲言又止。我又开导道:“阿谭。这件事你不说,我绝不问你。可要是我自己查出来,那你也没办法不是?”夜谭垂头丧气点了点头,我看他可怜,不由得又揉了揉他头顶。何况我们这次错路错得如此蹊跷。只怕是有人非要我知道此事不可。第21章演员虽说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可贺兰此间消息闭塞,颇有些天高皇帝远的意味,城内百姓几乎只知贺兰台,不知有天子,倒要靠这些江湖客维持秩序,法律意识真是淡薄至极。这城里鱼龙混杂,如山雨欲来,想起大少爷之前的警言,确实像在谋划什么。出长洛之前,我只听说有钟离苑,到此间方知自己见识浅薄。晚饭期间打听了一下如今江湖局势,小二不带重样儿地倒了二十多个名字出来,互相之间又各有恩怨,听得我云里雾里,实在没能记住。我后来只好借了纸笔一边听,一边记,圈圈点点画了许久,愈发一团浆糊。吃罢晚饭,夜谭接了我回去,问道:“主人,问得如何了?”“太难记了。我不想查了。”我诚恳道。夜谭点点头:“如此也好。”回了客房,夜谭铺好被褥床榻,又折返出去喂马。自我落得半残,他几乎终日不离我半步,客房也只开一间,我又贼心不死,巴望他帮我开修改器,夜晚向来都同塌而眠。他每次都不偏不倚地将我摆在正中间,咸鱼般躺了个大字,觉得很是不妥,便用力往内侧拱了拱,想给夜谭留个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