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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没有动静,连点提示都没有,我还能干什么,等呗。就在我觉得自己快要发霉长菌不久于世的时候,“啪”的一声,好像什么东西掉了,接着就是窸窸窣窣的微响,不确定是不是布料的摩擦声,好像还有脚步声,离自己越来越近了。“咯”的一下,一束光照到我脸上(我不管,我就是有脸),然后就看到一双素手向我伸了过来。淡定,不能尖叫。于是,我感觉到自己被举起来。至于把我举起来的人不用猜都知道是任文之,谁叫这厮身上常年一股子薄荷加消毒水儿味。主任,快救我。任文之起床,刚想把床边的眼镜拿去清洗一下,就听见有人叫唤。应该不会是那个小孩吧,自己在那块手帕上注入的“零”都够他用两个月了,肯定是自己听错了。于是拿着眼镜走到浴室里,打开水龙头就把把它放在水下冲洗。我靠,任文之,你有病吧,还不把水龙头关上!完全没有料到任文之会把我放在水下冲冷水澡,话说,我终于知道自己是个什么玩意儿了。就在他把我带进浴室的时候,我在浴室的镜子里,看见了自己现在的模样,呵呵,我就是这个衣冠禽兽装斯文的最最重要的道具—当当当当—眼镜!没错,就是那副细纹黑框薄底眼镜……作者有话要说:☆、我成为他斯文败类的帮凶的日子2任文之手顿了一下,确认自己真的没有听错之后,继续把手上的眼镜放在冷水下面洗,就当自己没有发现眼镜的异样。用冷水洗过之后,任文之来劲了,决定放热水。从爷爷那边回来,被通知自己不仅要保护好蔡梓,还要刷好感度。不过,任文之认为妥妥的没问题,毕竟自己对那小子还挺有好感的(是让你刷他的好感度啊)。正好,这小子现在在自己手里,真是睡觉送枕头,想啥来啥。把他当海带一样照顾,不是很轻松嘛。我可不知道我愣神时,任文之已经打算把我当狗养了,要是让我晓得,我一定会让他像伺候可摩犬一样伺候我!(总感觉哪里不对)“温热的水,漫起暖雾,弥漫整个房间。晶莹的水珠子在我的脸上滑过,只余下一条模糊的水渍。饱满白皙的指腹顺着水流来到我的面颊,指过处,尽是炙热guntang的悸动……”我去,这都什么和什么啊,说的好像我有多不经挑逗一样。被手指戳几下,怎么就悸动了!喂,任文之,我知道你能听见,不要装傻!“祭祀般虔诚地抚摸着我的身躯,眼里是化不开的深意,仿佛是抛开了千年的爱恋。依稀记得当年年幼,笑语谈天,水清眸澈的样子……”呵呵,从小就是瘟神的我,除了庄严会和我玩到一块儿,还会有狗屁的朋友。我怎么就和任文之笑语谈天了!不要随便攀关系,就算你是我的青梅竹马,我也是不会帮你走后门的!我并不敢确定任文之是否有听到我说的话,因为,他连手都没有抖一下,就继续洗眼镜,靠,洁癖男就是不一样,洗个眼镜都这么长时间。“比水还要炽热几分的手指,为我拂去脸上的积水,海一样面静内涌的眸子,一瞬不瞬的凝视着我。也许在他看来,手中就是全世界,不能放下,不能眨眼,一定要看到天荒地老,方可休已……”我还能说什么。任文之,我不管你有没有听见,你他妈快点把我变回去,我好累啊,再也受不了了,这是什么鬼啊!任文之:“……”呵呵,不可能。呼,终于好了。任文之好容易将自己洗漱好,衣冠楚楚的踏出了房门,一脸的“我心情好”的表情,就连一直不正经的任素白看了也不禁小小的惊讶一番。这不能怪他没见识,只能说任文之的好脸色太难见了,而且……“喂,你怎么没戴眼镜,看上去怪怪的。”任素白坐在桌子旁,瞄了一眼桌上的菜色,随意开口道。“吃你的去,管好你自己吧,没事别瞎问。还有,要叫哥,懂吗。”任素白猛地抬头,死死的盯着任文之,哥你妹!“你要找的东西不都拿到了吗,赶紧走吧,我夜观星象,今天的天气最好,坐飞机都可以遇上龙卷风,择日不如撞日,就今天启程吧。我就不送了,一路走好。”快滚吧!任文之:“……”我:“……”sao年,有胆量,我很喜欢你的性格哟。被任文之放在衣服口袋里的我,虽然不晓得与洁癖男对战的人是谁,但是,我由衷的欣赏他。就是喜欢这种比我还会作死的人粗现在我的面前,嘿嘿。任文之先是为所谓的挑眉,接着便是恶狠狠的瞪了一眼面前的弟弟。等到任素白这个小婊砸受不了这眼神急匆匆的捞了点东西带着窜走后,任文之才隐晦的看了一眼自己凸起不大明显的口袋,满意的勾起唇角。这不能怪我,谁叫你让紫菜对你有点点微妙的好感。这绝对不是传说中的——嫉妒。任素白看着眼前的任文之像一个妒夫一般用看小三的眼神看自己,顿时觉得闭上眼就能看见自己的未来,前途那叫一个无亮。呜呜,桌上的东西还没有吃完呢,话说好好吃的。该死的任文之害得自己只能随便卷点方便带走的,哼,下次,一定让厨娘为我单独开小灶!我绝对不承认自己是被他吓得。经过N多回的“任文之的赞礼”后,我也真是醉了。他有什么好,怎么自己每一次变身,都是在他周围,而且一定会有肌肤之亲呢。这种磁铁一般的吸引力,不是只有电视上的“你有一种特别的吸引力”才会出现的现象吗。还好自己不喜欢甜的,不然一定会砸他一脸的巧克力,还会一边砸一边吼“我让你有特别的吸引力……”任文之只是微微顿了一下,便继续吃自己手上的竹笋片,虽然看不出表情,但是他整个人就呈现一种“我的眼睛在笑”的氛围。连带着屋外嘈杂的蝉鸣都觉得动听起来了,手上夹菜的动作越发的优雅怡人,心里却在暗笑:偶尔还是要包容一下这人的小脾气,这才是一个完美的“哔哔”会做的事,不是吗。(喂,你到底说了什么,为什么会消音啊)任文之是惬意潇洒了,而我却是恨不得咬舌自尽。“一室的阳光,耀出如梦似幻的景象,冷峻的贵公子阖眼垂眉落座于窗边。柔光似美人的素手,一遍又一遍地爱抚着那人秀美的脸庞,草香风暖,昏昏欲睡。性感的薄唇,让掠过天际的鸟儿都失神,欲亲芳泽,被上帝眷顾的宠儿……”啊,好想毁他容啊。我让你“上帝的宠儿”,我让你“欲亲芳泽”,总有一天,叫你连亲妈都不敢相认,看见你的脸就对你围堵追打,瞅着你的背影就对你枪林弹雨……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