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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54

    团,往遥远的南方飞去。

    第58章、天生的yin贼

    草原都市泊鲁略,旧撒繁皇宫。

    大殿里一片狼藉,横七竖八躺着几个帝国兵的尸体。

    利夫取下头上的铁盔,他缓缓行到大殿中央,抬起头,愣愣看着大殿天顶。

    “殿下,已按照您的指示出榜安民,城内的局势基本得到了控制。”一名骑士行入大殿,下跪行礼道。

    “嗯,帝国军的动向呢?”利夫点了点头。

    “回殿下,帝国军的残余部队正往西北方向逃窜,要追击吗?”

    “嗯……传令霍德拉特,令他领三千轻骑,务必歼灭敌人残部。”

    “是。”骑士领命而去。

    于是空荡荡的大殿之中,便只剩利夫与哈维二人。

    利夫缓缓行到王座旁,伸出手去,抚摸那黄金的椅把,良久,他对身后的哈维道:“哈维叔叔,这个位置……是父亲曾经坐过的么?撒繁的王位。”

    “是的,殿下,这就是撒繁的王位,他以前属于你的父亲,还有你的祖父,可是现在,他只属于你,我们大草原的主人。”哈维拘谨的鞠了一躬。

    利夫微微一笑,他坐到那王座之上,闭上只目,良久,他感叹道:“五年了,整整五年的战斗,多少次出生入死,现在……终于夺回了这里……夺回了撒繁的皇宫。

    “

    “是啊,五年来,殿下辛苦了。”

    “哈维叔叔,其实谁都知道,这五年中解放军中最最辛苦的,便只有您……”利夫一脸的感激,对哈微道:“哈微叔叔,一直以来,非常感谢您为撒繁家作的一切,没有你,撒繁家永不能有复兴之日,而您,才是撒繁复兴的最大功臣。”

    “殿下,哈维只是您的臣子,象”叔叔“这样的称呼,切不可再用。而且,为自己的主公效力,是身为一名骑士应尽的职责,撒繁复兴,也是草原人民努力的结果,”最大功臣“四字,也不可再提。”哈维单膝跪地,严肃的道。

    利夫叹了口气,沉默半晌,又道:“哈维叔叔,现在王都已经夺回,草原大局已定,我想……我想……我想是时候让自己去处理一点私事了,已经许久,没有娜依jiejie的消息,我实在很担心。”

    “殿下对娜依的关切之情,微臣可以理解,只是……”哈维不悦的瞥了利夫一眼,道:“只是王都刚刚夺回,民心不稳,而且草原各城之间,还布有帝国的间谍伏兵,殿下,如果此刻您贸然离开王都,对解放军是十分不利的。”

    “可是……可是娜依jiejie她……”利夫紧张的站了起来,他还待言语,突然哈维“腾”的一声跪到地上,然后沉声打断了利夫,道:“利夫殿下!请殿下以大局为重,莫为儿女私情耽误了国家大事!”

    利夫一惊,随即他脸色发白,愣愣的站在原地,好半晌,他终于叹了口气,颓然的坐回王座里。

    中原之城近郊,一个偏僻的寺庙里。

    秃头的明达文安静的坐在石凳上,他脸色阴沉,不知心底在打着什么算盘。

    明达文身旁,如魅影一般站立着二人。他们一身黑衣,虽然有着人类的身体,却长着野兽的脑袋,一个长着豹子头,一个长着狼头。

    “明达文大人!”豹子头道:“我们刚收到消息,拉姆扎一个月内将在中原之城进行访问,嘿嘿,届时将是我们下手的大好时机。”

    “豹哥说得不错。”狼头道:“明达文大人,此次只要除掉拉姆扎那小混蛋,嘿嘿嘿嘿,侯爵大人一定重重有赏。”

    明达文犹豫道:“你们话是不错,只是拉姆扎这小子鬼狡得很,而且,他身边常常带有绝顶高手,象我大哥山德鲁,他就不是好惹的角色。唉……我看要除掉拉姆扎,只怕不那么容易。”

    狼头不豫道:“大人何必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大人难道忘了,我们狼豹兄弟,可是天下第一的暗杀组合,嘿嘿,凡是被我们盯上的猎物,还没有能逃出我们手掌心的。”

    豹头应和道:“狼弟说得不错,明达文大人,你就请放心,只要有我们狼豹兄弟在,拉姆扎,绝对看不到八月的太阳……哈哈哈哈……”

    明达文点了点自己的光头,冷笑道:“那好,既然二位如此自信,哼哼,我明达文就洗亮眼睛,等着看二位的发挥了!哼哼哼哼……”

    被炎热天气耽搁了行程,直到七月底,我才到达“中原”。

    这里地处中土的心脏部位,是整个大陆经济、政治、文化与交通的融汇核心,所以,这里,也被称为中原之城。

    在克伦皇朝统治的时代,这里曾被称作克伦城。二十年轻,克伦皇家没落,鲁菲斯。桑普登基为王,这里才改用他最原始的名字,“中原之城”。

    来到中原的时候,我几乎虚脱了,酷热的天气,压榨尽了我最后一丝体力,虽然尤茜与五位蛇女对我细心照料,可要让一位出生高原的北国男子,短期内适应中土的湿热气候,这几乎是不可能的。

    由于尤茜返回中原之后,就要回到凤jiejie身边伺候,再不能随时的供我享用,因此,我益发的珍惜接下来的几日。

    于是顶着酷热的天气,狠狠的抽插尤茜多汁的小蜜xue,一连数日下来,直把尤茜滋润得容光焕发、神清气爽,而自己,却是眼圈发黑,奄奄一息。

    而且我所乘坐的那辆马车,也实在不够结实,还未来到中原,车壁板竟已换了两次。而驱车的马夫,却换了十来个,据说,只要为我和尤茜驱过车,就会患上“阳气顶撞,气血攻心”的怪病……

    嘿嘿。

    将近中原,我竟莫名紧张起来,找旅店洗了澡,在尤茜的服侍下换上华丽

    的衣服,再把卢克擦洗一新。几个月没帮卢克洗澡了,而卢克自己也是够懒,言道他们梦魇兽没有洗澡的习惯。他奶奶的!看他那样,脏得像个野猪!

    给卢克梳理完鬃毛,把他的马尾巴扎成漂亮的辫子,然后我一身黑色贵服,高高坐在卢克背上,行在队伍前列。

    漆黑的巨马,银质的马饰,剪裁合体的贵服,黑色的披风,银色的半长头发,以及高地人雪白的肌肤,再配上由于连日流汗与“cao劳”所造成的“慵懒”与“高贵”气质,这就构成了我此刻的形象。

    因此,入城的时候,老子还是非常招摇的。很多少女向我抛来花束,更有无数男子,投来妒火中烧的目光。

    大青石的城楼上旌旗飞扬,礼炮连响。

    我坐在大马上,却被厚厚的绅士服闷得神志不清,好容易下得马来,糊里糊涂的,便与一个个贵族见礼。

    浑浑噩噩间,一群人出现在自己面前,他们刷的跪倒一片,更有一个浑雄的声音喊道:“臣等叩见王子殿下,祝殿下身体安康!”

    我一惊醒来,随即认出所跪的竟是山德鲁、蜜阿姨等人,于是连喊免礼。

    原来我此次“出访”阿尔维斯,全是个人行为,便没有使节团跟随,其后写信母亲,要求出使阿尔维斯,于是,这才有蜜阿姨他们组成使节团前来。

    本来使节团会在我到达中原之后才到,可哪知我在路上耽搁数日,结果,却让使节团先行到达。

    于是众人站起身来,我瞥了山德鲁一眼,见一年不见,他又苍老了许多,而他身边的蜜阿姨呢,却是风采依旧。银色的肩甲下,白色的骑士袍被她那丰满的硕乳撑出了圆满饱实的曲面,而那惊人的胸脯海拔在这炎热的夏日里,实足以让任何男人鼻血狂喷,那银色的秀发用红玉的发卡夹起,美丽的脸蛋与含水的杏目,浸透着一股成熟的风韵。

    我狂忍着那股一下子扑到她身上、把嘴脸埋在她丰满香弹的乳沟里的冲动,虽然这些举止对幼时的我是司空见惯,可此刻大庭广众,老子实不能“有失国体”。

    “蜜……蜜阿姨……嘿嘿……嘿嘿……”我讷讷的喊了一声,并干笑连连,来到她身前。

    此刻蜜阿姨又怨又恼的瞥着我,想来,自是为我离家出走、三年不回之事大大的生气了。

    “三年了,外面好玩么?好玩的话……可以永远不用回家的。”蜜阿姨小着声音,没好气的道。

    我柔声说:“蜜阿姨,我在外面的时候……常常想你……”然后象以前一样,用一种“天真”、“纯洁”的表情,来迎接蜜阿姨怀疑的目光。

    果然我的惯伎再次生效,蜜阿姨悠悠叹息一声之后,便用一种怜悯而关爱的眼神看着我,道:“看看你……都瘦了。一个人在外面,也不懂得照顾自己。”

    我心中一暖,捏着蜜阿姨的手紧了紧。

    我还待和蜜阿姨说话,突然耳边响起一个轻柔的声音:“扎扎哥哥……”,与此同时,身后更有人轻轻扯着我的衣角。

    那声音娇嫩甜嗲,听入我耳里又是熟悉,又是受用,一时间我欣喜若狂,再回过头来,便已看见了那位有着暗绿色秀发的小美人儿。

    今天她穿着绣有绿色花纹的白长裙,带着精致的翡翠坠子,云发披肩,那娇嫩的几乎要滴出水来的肌肤,那水灵灵的暗青色眸子,那悬丹也似的小巧鼻子,天哪!这就是我的安安么?

    两年多不见,她……她长高了也!变成大美人儿了。

    我突然有点目眩神离的感觉,于是从上倒下,仔细打量。

    好家伙!两年不见,她出落得更加婷婷玉立了,尤其两年前她那对让人觉得有点悲哀的小胸脯,此刻,竟已是挺拔卓立,初具规模了。

    “安安,你好啊。”我微微一笑,正要说话,却发现薇薇安只眼中泪光闪烁,撇着小嘴,细鼻儿直耸,竟是要哭的样子。

    他妈的,两年不见,这小蹄子还是那么爱哭。

    我连忙伸爪过去,捏住她的小手,甜言蜜语一番,这才力挽狂澜,否则这小蹄子哭将出来,岂非大大的不妙。

    接下来又见过我的岳父大人,爱芬。杜德克子爵。

    爱芬子爵个子不高,留着难看的中分头。作为薇薇安的父亲,爱芬由于三年前我对薇薇安的诱jian事迹,对我很有成见,其后因为木已成舟,他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才答应将薇薇安嫁给我。

    于是此次见面,我们翁婿之间,又没什么话讲。他不愿意理我,我更懒得鸟他,嘿嘿,反正我是君,他是臣,我还怕他反了不成。况且薇薇安由身到心,早已被我彻底的占有了。

    城门处人山人海,吆喝声、呼喊声、尖叫声乱成一片,人们哭喊着,拥挤着,却被持枪的士兵,牢牢抵拒在马路两侧。

    会出现狂热的场面,并不是因为我的到来,而是由于此刻城门处,出现了一位平日里难得一见的丽人。

    实没想到,凤jiejie会亲自出城接我,可从华丽的迎接阵仗上看,鲁菲斯似乎十分重视我此次的来访。

    凤戴着闪烁有七彩光芒的凤凰羽冠,红色的折褶裙雍容华贵,欺霜赛雪的肌肤,宝石一般闪亮的品红眸子,那轻挑微笑的倩唇,尽显着女人那种与生俱来的温柔与美丽,而那狭长的眼睑,那高挺的鼻梁,那冷傲而恬静的气质,却足以让任何男人,轻易的折服在她的脚下。

    天哪,她是多么美,吟游诗人嘴中华丽的辞藻,作曲家笔下那疯狂的乐章,都不能确切的形容她万分之一的美丽。

    就在短短之前的片刻,我骑在卢克背上,还曾止高气昂的以为,自己是何等的天之骄子,何等的完美,何等的珍贵,可是,

    此刻,站在凤jiejie面前,自己这个天之骄子,便如同一只羽毛不全的丑陋乌鸦,一只苟延残喘的肮脏臭虫……

    站在自己朝思梦想的丽人面前,我感到自己呼吸困难,心脏砰砰的乱跳,浑浑噩噩间,竟已是满头大汗。

    正当我傻傻愣愣的时候,凤jiejie显出眼观鼻、鼻关心的乖乖样子,竟客客套套的说了几句官方话,可我糊里糊涂,一句也未能听入耳。

    其后凤大方的向我伸出素手,于是,处于半癫狂状态的我,便与她同乘一辆敞蓬马车,在欢呼声中驶入中原之城。

    这里,是阿尔维斯的首都,街道宽阔,建筑奢华,高耸的钟楼,古老的尖塔,白石的宅院,女神的雕像,美丽的都市,古老的底蕴。

    马车之上,我站在凤jiejie身边,鼻孔里嗅入的,是淡淡的玫瑰芬芳,眼睛里看见的,是她红色的卷发与天仙般的容颜。

    才半年不见,她的人,还是那么的美,那么的静,那么的朦胧,朦胧到如同一笼似有似无的烟雾,让我这样一个男人,始终如坠云中雾里,又怎能将她看透。

    “凤jiejie……”我轻轻唤了一声。

    凤回过头来,无言的瞥向我。

    我心里一热,伸出手去,握住了她的手掌,同时只眼,静静的望入她清澈的美目里,道:“凤jiejie,我……我来了……”

    天啊!要知道在作出这种动作的同时,我要鼓起多大的勇气,去克服自己心底的自卑与亵渎啊。

    可是,我的莫大勇气,只换来女人的微微一笑,她轻轻点了点头,却又别开头去,漠然的看着前方的街道。

    对于我的热情,美丽的女人竟显露不出丝毫的痴迷与留恋。

    刹那间,我突然感到无比的失落,胆怯的心令我手掌颤栗,接着,便松开了凤jiejie的手掌。

    怎么会这样,半年的分离,半年的相思,凤jiejie她,真的有思念过我么?她,真的明白我的心意么?

    如果说半年之前,我的舍命一搏,换来了她一点点感情的怜悯,然后就随随便便的答应嫁我,那么此刻,她又恢复之前那淡漠冰冷的模样。

    天啊,她到底拥有怎样一颗心